EJT639-92 核电厂安全级电力系统及设备保护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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フフムEJ,中华人民共和国核行业标准,EJ/T 639—92,核电厂安全级电カ系统及设备,保护准则,1992-03-16 发布1992-07-01 实施,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核行业标准,核电厂安全级电カ系统及设备保护准则 EJ/T 639—9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是确定核电厂安全级电カ系统及设备的保护要求的准则,本标准适用于确定核电厂安全级电カ系统及设备的保护要求和保护方法,以预防电气和,机械损坏或在比操作人员动作所需要的更短时间内可能发生的故障。本标准包括对设计和文,件编制两方面的要求,但不包括为抗御管道甩击、火灾、重物跌落等事件对结构设计的要,求。 .,2引用标准,GB 5204核反应堆保护系统定期试验与监测,GB 7260不间断电源设备,GB .12788核电厂安全级电カ系统准则,GB 13286安全级电气设备和电路独立性准则,GB 13538核电厂安全壳构筑物上的电气贯穿件,GB/T 13629核电厂安全系统准则,GBJ 54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 62工业与民用电カ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J 64工业与民用电カ装置的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GBJ 65工业与民用电カ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EJ 519核电厂安全级电カ系统运行前试验大纲编制导则,EJ 575 核电厂中使用的测量和试验设备校准和管理的技术要求,EJ 625核电厂备用电源用柴油发电机组准则,EJ 626 核电厂电气、仪表和控制设备的安装、检查和试验要求,HAF 040I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SDJ 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SDJ 7 电カ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SDJ 8 电カ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3术语,3.1 劣化电压状态 degraded voltage condition,高于或低于额定值一定程度的电压偏移,如果此偏移是持续的,将导致所连接的负载或,中国核工业总公司1992-03-16批准1992-07-01 实施,EJ/T 639—92,其控制线路出现不可接受的工作特性或损坏,3.2 失压状态 !oss of voltage condition,导致设备立即丧失其预期功能的电压降低,4 一般设计准则,4.I 保护装置是指那些为了尽量减少由于机械、电气故障或其它不允许状态导致的设备损,坏和任何电气运行中断而设置的检测、控制和执行设施及其相互的连线(见GB/T 13629 )8,这些设备包括为了支持安全级电カ系统完成其安全功能所需要的设备,以及其功能是提高安,全有关设备的可用性和可靠性的那些部件。这种保护装置必须做到,a.能防止安全系统和设备中的故障使其安全功能低于允许水平。ー个负载组内的保护,对其冗余负载组内的故障不得有反应;,b.能依据探测到的不允许状态使必要的装置动作,以降低电气系统故障、设备损坏以,及对人身及财产可能造成的危害的严重程度;,c.能监测工作电源。在设置备用电源的场所能自动地触发电源切换或向操作人员发出,警报以便手动切换到备用电源上;,d.能提供保护动作的显示和标识;,e.能进行定期试验以检验逻辑线路和保护功能;,f.可以监测保护装置控制电源的有效性;,g.能进行定期试验以检验其整定值。本项要求对熔断器不适用,4.2 保护装置中具有安全功能的那些部分必须满足GB/T 13629和GB 12788的相应要求,保护装置中其功能与安全无关的那些部分必须设计成其故障不会使得安全级电カ系统的状况,劣化到允许水平以下,4.3 除本标准第5章中所特别指出的以外,在安全级电カ系统的ー个序列内不要求有冗余或,符合逻辑保护线路,5主要设计准则及要求,5.1 交流配电系统,5.1. !配电装置和母线的保护,5.1.1.1 关于应用过电流继电器、方向继电器、母线保护差动继电器以及接地故障继电器,的实施方法,见GBJ 62以及SDJ 6。接地保护的实施方法见GBJ 65以及SDJ 8,5.1.1.2 如果配电系统的设计中不允许母线各电源间并联运行,或仅在某些条件下才允,许,则必须设置联锁或程序性限制,以避免这种并联运行,5.1.2 母线电压监测线路,用于断开优先电源、卸载,以及启动备用电源的母线电压监测线路是保护装置的一部,分,并必须满足下述准则,但仅用于报警的电压监测线路不需满足这些准则,5.1.2.I 母线电压必须直接从接有备用电源的安全级母线上进行检测。对安全级母线的电,压检测不得引自非安全级母线,2,EJ/T 639—92,5.1.2.2 各序列必须有一套独立的线路用以检测劣化电压状态或失压状态。在每个序列中,可用公用设备检测该两种状态,5.1.2.3 每套监测线路均必须监测所有三相。必须设计成:在电压互感器回路中一个熔断,器熔断或其它单相运行状况不会引起该线路的不正确动作。必须设有检测和识别这些故障的,装置,5.1.2.4 必须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备用电源的投入和优先电源的断开。采用符合逻辑线路以,及为躲过瞬变状态的延时是满足这个要求的ー种方法,5.1.2.5 必须提供在功率运行期间进行试验和校准的可能性,5.1.2.6 低电压和延时整定值的选择必须通过对厂内所有配电电压等级的安全级负荷的电,压要求的分析来确定,5.1.2.7 在控制室对设计中包括的任何旁通必须提供显示,5.1.3 供电线路,5.1.3.1 关于电动机保护的实施方法见GBJ 62以及SDJ 6O,5.1.3.2 关于电カ变压器保护的实施方法见GBJ 62以及SDJ 6O,5.1.3.3 关于配电盘供电线路的保护的实施方法见GBJ 54以及SDJ 6,5.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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